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6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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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6000字

是的,我有。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1.表论文的过程 投稿-审稿-用稿通知-办理相关费用-出刊-邮递样刊一般作者先了解期刊,选定期刊后,找到投稿方式,部分期刊要求书面形式投稿。大部分是采用电子稿件形式。

2.发表论文审核时间一般普通刊物省级、国家级审核时间为一周,高质量的杂志,审核时间为14-20天。 核心期刊审核时间一般为4个月,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

3.期刊的级别问题 国家没有对期刊进行级别划分。

但各单位一般根据期刊的主管单位的级别来对期刊划为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主管单位是省级单位。国家级期刊主管单位是国家部门或直属部门。

大专法学专业论文怎么写?

论文写作其实是一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过程。很多法学论文经常陷入教材式的照本宣科,对一个问题进行教材式的的展开论述,列举出相应的概念、特征、意义以及影响,这明显属于一篇教材式的介绍性文章,而不能称之为一篇论文。

所谓论文,首先要有一个核心的论点,而这个论点本身就是一个法学问题,合格的论文首先是在论述一个问题,问题是论文的起点。而题目的选择宜小而精,直接突出问题所在。首先是法学论文的选题。法学论文的由于自身专业因素的影响,更加注重论文整体的严谨性,再考虑到本科生的论文通常在6000到10000字的字数限制,因此,对于一个题目的要求也更加严格,选题范围一定要小而精,不能大而空。其次是搜集资料。

在确定了论文选题之后,我们的精力就放在对于相关的资料收集上了。搜集资料要坚持几个原则。一是搜尽、二是搜新、三是分类。

我相信大家用的比较多的还是中国知网。因为大家都用中国知网,所以论文内容很多都是在重复,难以出新出彩。中国知网有三个不足的地方。

一是台湾的相应文献没有。二是外文的文献也没有,三是不包含图书的内容。很多法学论文都会做比较法上的分析,由于中国知网的中文文献大家都可以看得到,所以就存在一定的雷同性,而及时有效外文文献只有很少人愿意花费精力和时间去翻译、去搜索。

所以掌握不一样文献的论文往往就能脱颖而出,被称之为优秀论文。在这里我推荐大家多看一下台湾以及相应的外文文献。台湾的文献可以去台湾学术文献数据库在百度就能查到。顺便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外文文献翻译而来的内容以及台湾文献的内容,在打假的时候是打不到的。

同时论文资料部分我们要结合一定的案例。对于法学案例而言一般用的比较多的是中国裁判文书网。现在有一个无讼案例,也比较火。北大法宝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无论是文章搜索还是案例搜索,中国知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都有一个“从结果中搜寻”,可以大大地减少搜寻案例的数量,帮我们精准确定所需要的材料,希望大家利用起来。下面我推荐一些数据库。

求一篇法律学专业的毕业论文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一. 经济法类:

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

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

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

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

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

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

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

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

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

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

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

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

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

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

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

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

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

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

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

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

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

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

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

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

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

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

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

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

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

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

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

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

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

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

二.商法类:

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

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

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

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

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

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

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

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

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

2. 论保险的功能--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

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

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

5. 论强制保险制度1

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

7. 论消费保险合同1

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

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

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

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

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

三.民法类�

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

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

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

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

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

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

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

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

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

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

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

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

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

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

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

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

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

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

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

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

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

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

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

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

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

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

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

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

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

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

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

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

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

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

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

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

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

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

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

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

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

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

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

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

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

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

8. 雇主责任浅析4

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

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

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

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

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

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

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

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

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5

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

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

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

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

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

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

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

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

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

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

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

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四.诉讼法类:

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

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

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

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

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

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

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

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

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

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

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

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

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

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

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

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

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

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

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

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

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

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

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

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

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

8. 沉默权问题研究2

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

五.刑法类:

1. 论特殊主体犯罪

2. 论挪用公款罪

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

4. 论罪刑法定原则

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

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

7. 安乐死问题探究

8. “非法经营罪” 探究

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

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

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

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

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

4. 论不作为犯罪1

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

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

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

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

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

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

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

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

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

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

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

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

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

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

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

6. 谈无讼与息讼

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

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

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

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

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

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

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

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

5. 论法的时代精神1

6. 论国家主权豁免1

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

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

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

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

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

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

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

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

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

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

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

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

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

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

”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

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

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

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

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

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

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

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

法学各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电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1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 2只要不是抄的,你写出全世界最差的一篇论文就 可以。

3比着葫芦画瓢,找一篇去年毕业 同学的范文,格式样式,照着写就行了。 4毕业论文的实 质是读后感,选一本书,花一个星期读一遍。边读 边做笔记。把笔记整理一下,按范文格式条理一下,就是很好的论文了。 5问题的关键是:你必须花一周的时间。

许多同学不愿花费这个时间,那就没辙了。别的也别谈了。

6有的同学找朋友帮忙,自已不写,让朋友替自己写一篇。 这当然好,但现在的朋友大都靠不住。你让他写一篇给你,他满口答应,没过两天就送给你一篇。

你千恩万谢。可是拿给老师一看,原来是从网上粘下来的,乱码都 还没改。更可气者,一稿多用,他还把这篇“论文”送给好几个人,赚了好几顿饭,造成“雷同抄袭”、频烦吃饭。

7结论:只能自己写,花一周时 间。 8那位问了:“我写得不好怎么 办?”答:“这是伪问题。别管好坏,先写出来就行。老师还怕都写好呢:没法分优良中差了!总之,你写出一篇全球最差的论文就行,只要不是抄的!” 9只要硬着头皮写,傻瓜都能写一篇。

第一章 选题

一.选题的原则

一.有价值有品位,内行

二.有可行性或操作性,大小适中,难易恰当

三.有浓厚兴趣兴趣是动力,必须是自己喜欢的。 《论语·雍也篇》:“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如果你什么都不喜欢,那就更好办:让辅导老师给你一个题目就行。

四.专业对口专业专长

二. 选题的 方法

一.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填补空白的课题

三.有争议的课题

四.有矛盾的课题

五.可综述的课题 第二章 搜集资料 学术研究往往是在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因此,搜集相关文献信息,非常重要。要求能快 速、准确地搜集到所需的资料信息。

一.直接材料的搜集 第 一手材料

二.间接材料的搜集 从文献及网络查取的材料 二手材料一定要注意核对。 图书、期刊,纸本索引及网络检索GOOGL、百度网等,关键词检索。

三.材料的分析 让材料自然分类,类聚法。 第三章 写提纲 提纲尽可能详尽,条理清晰,条块分明。 镶玻璃法: 把内容分成几块,一块块往上填内容就行了。

一般分为序论、本论、结论三部分。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论证的形式,纵深式递进式,平列式,综合式。

第四章 写论文

一.格式及要求:前置部分及主体部分 前置部分:标题、署名、指导教师、目录、摘要、关键词

一.标题:对论文重点的直接呈现。准确得体,通俗易懂,简短精练不能 简短,可加副标题,符合规范。

二.署名,在题下。

三.指导教师:xxx

四.摘要可复制文中关键句子,稍作修 饰、连缀即可

五.关键 词,一般3—5个即可,以重要程度为序。

六.目录 主体部分: 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

一.前言引言,序论,导言,绪言

二.正文本论,主体

三.结论

四.注释

五.参考文献 文献名,作者,出版社,版次

二.具体方法与规 范

一.写作的顺序 1按照提纲自首至尾 2先写思考成熟的部分,最后焊接起来。若不知从何写起,就这样写 写此不管彼,只求一意法。

二.引用材料的方法 1直接引用法 引证。

推论,尊重,显示自己并非标新立异,不乏同道。拉赞助 2先斩后奏法 先概述观点,然后指出某人某文已详言之加注参见 3映带法 崇山峻岭,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研究韩愈,不妨提及东坡;研究明清诗,也可上溯到汉魏。 4戒剽窃。

学会运用,而不是照抄。

三.论文的整体要求 准确,概括、简练,严谨客观,平实,文采。 不可以孤立的看问题,要注意上下影响。

四.段落、标点规范

五.语体的要求 要简约典雅。 第五章 修改、定稿 文不厌改,要改得死去活来。 一�。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怎么写,求一篇3000字左右的论文

基本内容结构论文一般由 题名、 作者、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 附录可有可无。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内容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定义论文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论文正文

1. 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 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

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 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论文装订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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