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领导小组的通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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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领导小组的通知怎么写

依照党和政府有关公文规定标准,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

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具体写法:一是确定标题,这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如某某关于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确定主送单位,即你们机关管辖的单位,如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三是撰写正文。这要有个小导语,讲明依据、目的。

然后写明在什么时间、什么会议研究决定的。接着写出组长、副组长、成员的姓名。最后写出主要职责。

结束时,一般要写“特此通知”。四是落款,即单位全称及行文时间。

关于成立购销领导小组通知该怎么写

范文 关于成立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 为保证公司在建项目顺利完成,为进一步加强设备及物资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把控好成本预算,切实提升企业运营效能,经研究决定,特成立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采购办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采购有关工作。 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

1.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及上报;

2. 负责工程设计阶段资料的收集,设计方案的会审,工程建设现场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

3. 负责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竣工阶段的验收、结算。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联络组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

1.�30 号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局、气象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国家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气象两部门合作,贯彻 《关于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合作的框架协议》要求,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决定成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联络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领导和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和科技攻关工作; 研究重大合作事项; 检查、总结并部署年度合作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 1 次工作会议。领导小组联络组的主要任务是: 组织落实和完成协调领导小组商定的合作意向和任务; 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矫梅燕 中国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 关凤峻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柳 源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巡视员侯金武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院长田廷山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陈振林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司长毕宝贵 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司长端义宏 国家气象中心主任孙 健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主任领导小组联络组组成人员如下:薛佩瑄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防治处处长胡 杰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防治处调研员李铁峰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室主任唐 灿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室副主任卓弘春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防治处干部蒙嘉川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专业服务处副处长黄 卓 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天气处处长王建林 国家气象中心业务处处长李海胜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业务处处长赵琳娜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专业气象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于职务和岗位变动,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时,成员随之变动。

2013年天津机动车限号政策

都有全文了。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 津政发〔201

3.�41号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机动车保有量的合理有序增长,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小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本市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增量指标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三.全市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及配置比例由市交通港口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四.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更新小客车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更新指标。

五.2013年12月16日零时后,单位和个人购置小客车、小客车过户、非本市小客车转入本市的,在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六.为做好各项工作衔接,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至2014年1月15日24时止,全市暂停办理小客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七.公安交管部门于2013年12月16日零时前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申请,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八.工商部门应于2013年12月16日到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交易市场收取截至2013年12月16日零时已经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存单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定金交款凭证及有关台账资料的复印件,对销售合同进行备案审查,于2013年12月22日17时前将审查汇总的合同备案材料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和相关公证机构。截至2013年12月16日零时,单位和个人与汽车销售经营商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商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并交付定金,或者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于2013年12月25日17时前向本市相关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星期

六.星期日正常上班。逾期申请的,公证机构不再受理。

相关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于2014年1月6日17时前出具公证证明,并将公证认定的车辆登记表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工商局封存备查。取得公证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无需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公证费用由市财政负担。个人申请公证,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非天津籍户口的须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定金交款凭证或者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办理相关业务,必须由车主本人亲自前往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法人申请公证,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定金交款凭证或者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办理相关业务,可由代办人申办,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证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九.工商部门应于2013年12月16日对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截至2013年12月16日零时的存量二手小客车进行盘点,逐一将车辆信息进行备案造册,于2014年1月6日17时前出具存量二手小客车登记确认证明,并将审核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汇总信息分别转至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和相关公证机构封存备查。

已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信息,由市交通港口局向社会公布。经审核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进行交易,办理转移登记前,凭存量二手小客车登记确认证明及有关材料到市交通港口局直接取得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存量二手小客车只能进行一次转移登记,且原车辆所有者不产生更新指标。

十.对2013年12月16日零时后的倒签合同、变更发票或交款凭证开具时间、发布虚假信息等汽车销售交易行为,导致车辆无法办理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的,买卖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一.本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于2013年12月底另行公布。十

二.本通告自2013年12月16日起实行。咨询网站: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tjlegal.gov.cn;咨询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电话:24539354,24539353;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特此通告。2013年12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津政发〔201

3.�42号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津党发〔201

3.�19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自2014年3月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通行。

三.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根据上述第三条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1和

6.2和

7.3和

8.4和

9.5和0;

二.自2014年4月13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

6.2和

7.3和

8.4和9;

三.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

9.5和0、1和

6.2和

7.3和8;

四.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

8.4和

9.5和0、1和

6.2和

7.�以上机动车车牌限行尾号与北京一致,如有变化另行通告。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公共汽车、班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班车证、长途汽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长途车证、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为方便群众出行,公安交管部门为拥有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单位和个人、家庭机动车变更号牌,并对持有自动挡准驾车型且左下肢残疾的驾驶人发放专用通行证。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个人名下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二.属夫妻双方名下各有1辆或多辆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三.属同一家庭一个户口簿内的家庭成员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四.单位名下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咨询网站: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tjlegal.gov.cn;咨询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电话:23394637;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特此通告。   2013年12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津政办发〔201

3.�10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做好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 长:崔津渡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文魁 副市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武长顺 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成 员:龚建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剑刚 市商务委主任韩启祥 市监察局局长武 岱 市交通港口局局长苗宏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海福 市工商局局长姚来英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局长雷颖君 市法制办主任钱长龙 市审批办主任程安亭 市国税局局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政策制度,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港口局,办公室主任由武岱兼任。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写通知的标准格式

1.通知标题和主送机关通知的标题:通知的标题一般采用公文标题的常规写法,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境旅游的通知》。

也可以省略发文机关,由主要内容+文种组成标题。如《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

9.�222号。发布规章的通知,所发布的规章名称要在标题的主要内容部分出现,并使用书名号。批转和转发文件的公文,所转发的文件内容要在标题中出现,但不一定使用书名号。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

通知的主送机关:通知的发文对象比较广泛,因此,主送机关较多,要注意主送机关排列的规范性。如人事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送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监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监察局室:由于级别、各称不同,主送机关的称法和排列非常复杂,这个序列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确定下来的。

2.通知的正文通知缘由:发布指示、安排工作的通知,这部分的写法跟决定、指示很接近,主要用来表述有关背景、根据、目的、意义等。

晓谕性的通知,也可参照上述写法。如《国务院关于更改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澳门分社名称问题的通知》,采用了根据与目的相结合的开头方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采用的是以“为了”领起的“目的式”开头方式。批转、转发文件的通知,根据情况,可以在开头表述通知缘由,但多数以直接表达转发对象和转发决定为开头,无需说明缘由。

发布规章的通知,多数情况下篇段合一,无明显的开头部分,一般也不交代缘由。通知事项:这是通知的主体部分,所发布的指示、安排的工作、提出的方法、措施和步骤等,都在这一部分中有条理地组织表达。内容复杂的需要分条列款。

晓谕性通知,有时需要列出新成立的组织的成员名单,以及改变名称或隶属关系之后职权的变动等。执行要求:发布指示、安排工作的通知,可以在结尾处提出贯彻执行的有关要求。如无必要,可以没有这一部分。其它篇幅短小的通知,一般不需有专门的结尾部分。

扩展资料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通知的应用极为广泛。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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