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员工守则

zuowen 0

食品厂员工守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

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吵嘴打闹,不许串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3.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的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审批手续,由公司经理审批。违者作旷工处理。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看病要离开岗位的,要向生产主管请假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作早退处理。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入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要批评处理。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一定要穿工作服,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接触产品的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防蝇、防虫纱窗不得随意打开,发免影响生产环境卫生。

9.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按物品价值的十倍罚款,重则开除。

10.运送产品,物资要小心轻放,不得乱掉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

1.吸烟要到吸烟区。仓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仓管人员验收实物必须亲自过目,物品名称、规格一定要核对无误,数量一定要点清包括点数、称斤、计量等精确,对不符合规格、质量低劣的物品,不得验收入库。遇有争议提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非定量包装和大宗材料验收数量增加胡汝昆、验收质量刘钦光。

二.生产部门领用物品必须先填写领料单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生产部门存、一份交财会记帐,内容领料部门、领料人、数量等必须清楚、完整和准确无误。

三.仓库管理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堆放合理,发料采用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易损物品或贵重物品要特殊保管,保证做到不霉、不烂。严防失火、爆炸、失窃等事故发生。

四.仓管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平时做到勤抽查、勤核对,保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如有盘盈,要提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属于正常耗损、经主管负责人批准转财会部门核销出帐;属于非常亏损、追究保管人员责任。物资采购员岗位责任制

一.了解公司产品物资需求及各种物资的市场供应情况,经常了解及时掌握物资市场动态变动信息。

二.生龙活虎产经营急需的物品要优先采购,与仓库人员常沟通,检查物资库存量,防止物资积压、使用周期长、变质浪费等现象。

三.采购物品应做到价廉物美,季节性物品应及时提供样板信息,供有关责任人选用。

四.采购物品应严格把好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拒收。

五.需签订合同的必须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并上报主管人员审核方可实施

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接待来访业务要热情有礼,外出采购时要注意维护公司的礼仪、利益和声誉。

食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根据公司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初创阶段,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计划管理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1.各项工程款项、材料设备款项、业务款项,必须由各职能部门每月按项目编制详细的资金预算方案,报公司审批,并按照用款情况纳入每月资金用款计划。

2.各项办公费用,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共同核定月度费用额度,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在定额范围内按月编制计划,并落实到各部门。财务部门按照审批后的有关计划安排资金。

3.每月资金计划,由各部门按照以下具体要求编制,财务部门在综合各部门计划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公司总的资金计划:

1.、工程款项、应按工程项目、合同项目及施工单位列出明细,由工程部门和预算部门编制

2.、设备和材料款项。

应按合同单位、工程项目等列出明细,由采购部门负责编制。

3.、办公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费用等。

4.、工资。由人事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统一编制。

5.、固定资产购置。列出固定资产清单,并注明使用部门等。

6.、低值易耗品购置。同固定资产购置要求。

7.、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等其它费用。

按专项费用单独填报和列支。

4.预算报告的审批。

1.�

食品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

食品企业必备的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增强人民群众体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还应当遵守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依照本法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以及有关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负责。

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六条 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消费者购买合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有符合法律要求的标签、标识的食品。第七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的公益宣传。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

第九条 食品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因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食品相关产品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有关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十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聘请卫生、农业等方面的技术专家组成。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权向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部门提出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第十二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不安全,需要修订、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当立即修订、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在新修订、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实施之前,国务院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该食品。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发生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由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部门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部门制定。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第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有关食品的强制性标准。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十七条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与我国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

第十八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聘请的卫生、农业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公众可以免费查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外的其他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本法第十六条所列内容的,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第四章 食品检验第二十二条 食品检验机构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资质认定,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未经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本法或者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制定。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

食品企业车间管理制度

食品车间管理制度

1. 保持食品车间卫生,每天清扫,定期冲洗地面。

2. 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加工车间必须穿工作服。

3. 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车间。

4. 中试车间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5. 定期保养和检修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6. 车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剧毒原料,注意防火,经常检查消防设施。

7. 所有通道、过道不得摆放任何阻碍通行的物品。

8. 定期检查防盗装置是否正常。

9. 车间停工时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生产车间卫生的操作方法、处罚与奖惩制度目的:建立生产车间卫生的操作方法、处罚与奖惩制度范围:与生产有关的所有人员职责:生产部负责人、管理人员、质量检查员、操作人员内容:

1.�

生产人员个人卫生2.生产工艺卫生3.生产设备卫生4.生产环境卫生

5. 物料传递卫生

6. 生产工具卫生与管理

7. 生产员工个人遵守制度

8. 原料、铺料、内外包材储存的卫生要求

9. 成品储存、运输的卫生要求1

0. 包装成品的要求1

1. 工厂的卫生管理1

2. 处罚制度1

3. 奖励制度一. 生产员工的个人卫生

1. 人员穿戴: 员工应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求勤剪指甲、勤洗澡,进入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手机.也不允许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

2.人员进出: 进入车间必须经过更衣室洗手消毒、更衣,应穿戴各自岗位指定的工衣、工帽、工鞋,不准穿拖鞋进入岗位操作。工作服应该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与帽外,并且洗尽双手.

3.不允许穿工作服上洗手间或出车间外如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应再次冼手消毒,方可穿工作服进入岗位

4.不许在车间内吸烟,吃东西,带个人物品进入车间

5.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化妆品等

6.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7.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该遵守本规定二.生产的工艺卫生

1.生产车间在生产操作前必须检查卫生。合格内容包括:地面、墙壁清洁干净、门窗洁净无尘、水槽、地漏畅通无阻、设备表面无残留污迹、油污、杂物、操作间无上批剩余物料。

2.操作人员必须按生产区域洁净级别进行规范着装,严禁不经更衣室直接进入各操作室。

3.洗涤设备的时候严禁发生水溢车间的事情,防止造成交差污染。

4.各种物料进入生产区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进行解包、清洁、表面擦拭等处理才能进入。

5.进入生产操作车间的生产用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洁。

6. 投料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已清洗干净,是否有上批剩余物料,若有必须重新清洗,消毒设备及管理道后方可投料。

7. 投料完后的原、辅料的包装应及时清理回收,不允许乱放

8.按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的特点,将各种原、辅料预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物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成品储存等工序分开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9. 员工必须认真填写生产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存,随着工艺进程,一 步步传到下一个工序,每批产品生产完后,将记录一并交与品质管理部存档备案。

1

0. 检验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对半成品随时抽样检验,进行质量监控,预防生产中异物污染。三.生产的设备卫生

1. 投料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已清洗干净,是否有上批剩余物料,若有必须重新清洗,消毒设备及管理道后方可投料。

2. 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卫生交接工作,卫生不合格不接班。卫生要求地面无积水,卫生无死角,设备见本色,无灰尘,工具、器具定点放置。

3.生产设备、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应该彻底清洗、消毒。维修、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四.生产环境卫生

1.按规定清洁消毒生产场地、走廊、更衣室等,做到内表面洁净、完好。门、窗、各种管道、灯具以及其他设施。

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保持洁净无灰尘。

2. 严格控制进入生产车间的人数。仅限于生产车间该区域操作人员以及经过批准的人员进入;工作时应关闭操作间的门,并尽量减少进出入次数。

对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进入洁净室的人员进行登记制度。

3. 生产操作时,动作要稳、轻、少,不做与操作无关的动作及不必要的交谈。

4. 生产区域内所有的物品应定数、定量、定置、无不必要的物品。

5.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卫生交接工作,卫生不合格不接班。卫生要求地面无积水,卫生无死角,设备见本色,无灰尘,工具、器具定点放置。

6.车间设置排气扇,操作时按要求换气,保证车间湿度和通风

7. 精包间有紫外灭菌灯,纱窗,工作时提前30分钟开灯杀蓖,方可进行操作。

8. 车间生产区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对墙壁地面、设备、管道等进行彻底擦洗、消毒。

9. 定期检查门窗、排水口、排污管等防虫、防蝇、防鼠装置1

0. 车间照明必须遵照食品卫生法中对车间照明的有关规定,确保明亮、安全、无灰尘、无污染。1

1. 地漏干净,已清洁并保持盖上盖子状态1

2. 洗手池、器具、洁具清洗池等设施,应里外保持洁净、无灰尘、垢斑和水迹1

3.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装入不产生尘埃的容器或口袋中,密闭放在指定的地点,并按规定,在生产结实时及时清除生产区域所用的容器或口袋,宜为一次性的。1

4. 生产区域不能够24小时连续生产,每天应该留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与消毒,更换品种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间歇,清场和消毒。

五.物料传递卫生

1. 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均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包装物在使用前必须彻底清洗,并消毒。

2.工艺的先后次序,将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分开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3. 各种物料进入生产区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进行解包、清洁、表面擦拭等处理才能进入

4. 文件、笔等需经过洁净处理。六.生产工具的卫生与管理

1. 生产区域内所有的物品应定数、定量、定置、无不必要的物品

2. 生产区域内所有各器具、容器、设备、工具、台、椅、清洁工具等均选用无脱落物、容易清洗、易消毒、不生锈、不长菌的材质,不易使用竹、木、陶瓷、铁等材质。

不易使用不易清洗、凹陷或凸出的架、柜等设备。

3. 使用的清洁工具要及时清洗干净、消毒并及时干燥,并至于通风良好的地方,在规定的位置放置。用前、用后要检查拖布和抹布是否会脱落纤维。

不同生产区域的工具,不能混淆使用。

4.生产运输工具应该符合卫生要求,�。

食品厂办公人员规章制度

公司考勤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8:00~12:00,13:00~17:0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 工作制第三条 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 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 计件工作时间。

按计件定额工作。

3. 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2天。

2. 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2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第五章 考勤办法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

4.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十二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第十五条 考勤计分办法。

1. 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2. 早退。

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3. 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4. 请假超期。

一天扣20分。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优: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第十六条 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公司行政部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

食品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纳入“项城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

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食品厂规章制度

门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 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强化门卫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门卫管理人员。

二.管理办法

一. 门卫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二. 门卫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留值勤,夜间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处理。

三. 门卫室及周边要保持干净,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门卫室内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 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含工程建设工地,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出入证或凭出车单出入。

部门主管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主管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门卫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厂部。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凭有效证件,准确填写会客单后,持"来宾证"方可进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归还"来宾证"后,方能离开公司。

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卫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五.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

六.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七. 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均需办理有关手续。

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物资,进入公司时,需在门卫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公司须持有财务部或是仓库的出库单或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资,须经经理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八. 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制度,外来车辆进公司需严格检查,作好登记。本公司车辆外出须凭出车单,出车单由部门主管级人员签署.如无出车单,门卫有权拒绝放行。经理以上领导除外。

车内人员一律凭出门证经理以上车辆除外,否则不予放行。

九. 严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门卫要作好违纪违规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厂部上报。

十. 对违反本制度又不服从门卫管理者,执勤人员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三.附则

一.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厂部。

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食品厂仓库管理制度

《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的卫生要求

1.原料库:餐饮业的库房内要分别设置主、副食品区域。仓库要整洁有序、经常保持清洁,严厉灰尘或异物污染食品,应装有精确的控制湿度、温度的装置。

不得存放杀虫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

2.食品保藏存放须分类分架、离墙10厘米离地15厘米以上,以利于通风和检查。建卡登记,仓库内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卫生质量有缺陷的食品与正常食品;短期存放和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具有挥发性气味的食品和易吸收气味的食品如面料、茶叶、饼干等,均要分开存放,腐败变质的食品和非食品,不能入库。散装食品要用密闭容器保存并注明品名、入库时间。经常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特别是已经开封过的食品,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要及时处理,同时要注意经常检查库存食品的保持期。

3.冰箱或冰柜内生、熟及半成品标示清楚,冷藏、冷冻室装有温度显示装置,冰箱或冰柜保证正常运转。肉、禽、水产类原料应贮藏在-18℃以下冷库内,同一室内不得贮藏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冷藏室应及时除霜,定期消毒。

4.食品库房应设专人管理。

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登记,检查感官是否正常,是否符合索证要求,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库。新鲜水果、蔬菜原料应存放在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特殊原料应根据不同要求分别贮藏。

5.做好防霉、防鼠、防虫、防尘和消毒工作。仓库应当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理,保持仓库室内干燥和整洁。

6.仓库应当有完善的防投毒设施,门窗必须安装牢固的防盗门窗,最好有两人管理、分别加锁。

二.仓库管理人员的卫生责任制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4.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

5.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做好防鼠、虫、蝇及防蟑螂工作。

10.分工包干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关于食品商贸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范文,请朋友们帮帮忙吧,急用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食品商贸公司规章制度全文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dai ban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一定要穿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你正在阅读的文章来自:文库网www.wenkuwang.com]

8.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9.运送产品要小心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

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

1.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

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1

2.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