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是什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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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是什么合同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业是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是现代化大生产和国际、国内商品货物的流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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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存货人与保管人之间依法就仓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表示一致,仓储合同即告成立。

1.要约所谓要约,就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提出的合同条件。要约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它以具体的、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为内容,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在仓储合同中,一般来说,要约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标的物数量、质量、仓储费用。

即使没有具体的数量、质量和仓储费用表述,也应当可以通过具体的方式来确定这些内容。根据仓储合同的特点和现实环境,仓储合同的要约最好是书面发出,特别是大批货拓展资料:签订仓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主体方面陷阱:保管人简写或没有保管资格。防范:核实保管方是否有保管资格,实际保管人与保管人是否一致,防止储存仓储物被骗走。

2.储存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陷阱:只填储存仓储物名称,其他不填。防范:应详细、具体、填写储存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这关系到因保管不当或因其它保管事由而产生的索赔。

3.仓储物验收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方面...详细违反仓储合同应承担哪些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存货方包装不合标准,造成货物损坏的,或因存货方没有提供必要的货物运输资料,而发生的货物品种、质量、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均由存货方自己承担损失;

3.逾期提货,除要补交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2.保管方的违约责任

1.验收之后出现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由仓管方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成立时间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仓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又称仓管人或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从外延上看,仓储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服务的合同;从内涵上看,仓储合同是储存他人的物并获取报酬的合同。

什么是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 ,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又称仓管人或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从外延上看,仓储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服务的合同从内涵上看,仓储合同是储存他人的物并获取报酬的合同。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仓库营业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所谓仓储设备是指能够满足储藏和保管物品需要的设施,其并非仅指以房屋、有锁之门等外在表征的设备,例如,可供堆放木材、石料等原材料的地面,同样为仓储设备。所谓专事仓储保管业务,是指经过仓储营业登记专营或兼营仓储保管业务。

2.仓储合同的标的是仓储服务行为,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仓储物。仓储物为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包括种类物和特定物。

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仓储合同的内容主要有:仓储物的名称、数量及质量,仓储物入库、出库时间及有关手续,仓储物验收标准及内容,仓储物仓储要求及条件,计费项目、标准及支付方式,责任承担及合同期限等

4.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的义务,存货人承担支付仓储费的义务。仓储合同须有仓储占有的转移,即存货人要交付仓储物,但仓储占有的转移并不等于仓储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转移,保管人一般无权使用、处分仓储物。

5.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

存货方主张货物已交付或行使返还请求权以仓单为凭证。保管人必须签发仓单,但仓单并非仓储合同本身,签发仓单并非合同的成立要件而仅是一种履行行为。

仓储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仓储合同模板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仓储合同1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__的生产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和_____________提供仓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储存货物地点:

1.仓库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内容:装卸、保管、管理、先进先出、配送、信息传递等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包装必须能够保证零部件在运输和存储中的质量,如因包装原因造成损坏变质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2.外包装标识必须按照____________要求制作和粘贴。 第三条货物的验收内容:

1.甲方负责将货物送至乙方仓库。甲方在发货前通知乙方所发货的品种、数量、发货时间、运输方式和预计到货时间,以便乙方安排接货。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供货需要的书面材料,如因材料不全、差错致使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货物到达后,乙方应根据送货单,对货物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确认实收货物与送货单相符后,在送货单上签字认可,作为双方对帐凭据;如发现外包装损坏、数量短少等异常情况,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如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暂收货物,乙方应在送货单上注明实收情况。对于有问题的货物,乙方应在仓库中指定区域存放。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1.乙方必须保持库房防雨、防潮、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等设施完善,并保持良好状态。

2.乙方必须按照货物包装箱指示的方向、高度、层次等要求堆码,将产品摆放整齐有序,便于清点、盘存和检查。 第五条货物的出库及配送:

1.货物出库遵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自提出货,提货人应提交甲方的授权即可,表明其提货的合法身份,履行规定的手续后提货;

3.乙方按要求对所送货物进行卸车、搬运、装车、运输等服务,保证在操作过程中甲方货物不受损失。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承担从发货至乙方仓库前可能产生的货物质量及数量方面的损失;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包装箱上注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和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生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负责提供货物生产批次,如存在时效也应提供保质期限,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乙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对该货物按不合格件处理;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保证实际到货数量与外标识数量相符,如乙方发现不符,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由乙方进行更改相关单据;如货物不拆箱直接送法雷奥公司后发现短少则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承担因货物库存量不足而造成___________提货不及时或未提的责任;

6.甲方安排在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仓库内原则上不允许返修、装配零部件。甲方确有需求,则必须遵守乙方规定进行操作;

7.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要求支付乙方费用。

2.乙方责任:

8.乙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遵守“先进先出”原则标准保质保量的将货送达法雷奥工厂指定地点,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法雷奥生产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乙方有责任定期对库存零部件进行检查、盘点工作,及时将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相关信息反馈给甲方;

10.按照双方约定的运作流程进行作业,并及时提供有关报表及有关信息;

1.

1.提供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甲方的货物出、入仓库及日常的货物报表并以甲方规定的日报表的形式向甲方通报每日的库存出入库情况,并保证有足够量的搬运工人和机械设备;

1.

2.负责库房的维护管理,提供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保证消防安全,保证货物干净和干燥,保持库房整洁,满足存货方每月所需仓库的使用面积,并随时满足甲方扩大业务所需的仓库资源。

1.

3.针对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质量货数量损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

1.

4.对于危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仓储面积及费用结算: 1.1仓储面积及费用:乙方提供甲方平方米内的仓储空间。 甲方支付乙方仓储配送服务费用元/月。 1.2支付:乙方需要在每月月底前与甲方确认,并开发票快递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对应仓储服务费用。例: 5月21日至6月20日的费用,乙方在30日前开具发票并寄出,甲方需要收到发票后于7月10日前付款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初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或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条件时,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甲方,并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的理由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否则未履行完合同责任一方应继续履行完为止。 第十条、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 仓储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满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货需要,保证商品按区及时准确配送到贸易客户,甲方将仓库及仓储商品,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配送、货架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仓储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货物验收:

1.乙方负责厂家供货时的商品验收工作,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如发现订货与到货不符或日期等质量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单据上签字注明。

2.乙方不得将未复核验收的商品蒙混进仓。不可以事后验收为借口,推卸出现差错、损失的责任。

3.自商品验收入库之后,商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对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责任人,并对商品的丢失、被盗、损伤、脏污、霉变、过期等负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仓储保管:

1.商品及货架进仓后,乙方应及时做好商品的接收、装卸工作,装卸搬运商品需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扔、野蛮装卸。

2.乙方储存商品时按商品类别合理排放。

堆码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压垮。

3.乙方必须定期检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霉、防虫、防损伤、防过期、防脏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商品安全。仓储时商品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并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

4.仓储保管细则参看《仓库管理规定》。

三.配送服务:

1.乙方负责每天中午前到甲方办公室收取送货单,并根据甲方送货单及时准确将商品送到贸易客户仓库。

2.乙方负责每天按送货地点远近安排司机送货路线,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与司机沟通。

四.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负责将核对条码并验收后的商品录入电脑,保持数据准确。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转送货、配送、赠送、退货、调拨等等的数据准确,单据按公司要求登记留底备份。

3.送货单仓库需划单的,乙方必须及时在电脑系统更改,重新打单后方可送货。

4.乙方对存货不足、保质期临近商品、畅供断货品、来货未销或滞销品要及时以书面记录形式通知反馈。

五.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缴交押金万元,合同期满时予以退还。

商品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过期的,乙方须承担责任。鼠咬及人为损坏的,合同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各承担商品金额的50%,以后由乙方100%承担;库存商品丢失及过期的,乙方负责按出货价100%赔偿。

2.成本仓及半成品仓旧日期商品未及时书面上报甲方处理的,或超过二个月未处理旧货商品未书面上报的,责任在乙方,由乙方负责购买。

3.乙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甲方商品。并且每周必须清理仓库散货。甲乙双方每月。

仓储合同是什么?

仓储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是:

1.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仓储合同中要求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标的以及规定保管费。

同时不能有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仓储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

一份完整的仓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等。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第九百零八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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