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吗?你要是把我喂狗,你什么都得不到,你还不如拿我跟我父皇换钱,你一定能换到很多很多钱!或者你不要钱,要漂亮的姑娘?我叫我父皇母后都给你安排上,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他的语气里带着哭腔,满是讨好的意味,“求你了,你这样的英雄好汉,肯定不会跟我一般见识的对不对?我都夸你了,你就不要打我了!”
马背上的男人闻言,仿佛听见了什么笑话一般,仰头猖獗地大笑出声。
“真是想不到,东岳国皇帝冷面冷心,竟然会生出一个这么没骨气的儿子,你这种软骨头也配当太子!”
萧谨恒闻言,有些委屈地说道:“我是父皇和母后的长子,也是他们唯一的儿子,当然是太子了!”
“你也就是命好,就你这熊样,将来能当皇帝都见鬼了。”男人不屑地嗤笑了一声,“我要是生个儿子像你这样废物,我宁可掐死他。”
漠北的战士们被人们称为高傲的雄鹰,最瞧不上这种在敌人面前极尽谦卑的窝囊废软骨头。
不过也正因着萧谨恒的窝囊,让他的心里舒坦了不少。
这小太子若是一身傲骨,他必定要折了他的傲骨,让他在自己面前像狗一样摇尾乞怜。
可惜了,还没开始磋磨,就已经又哭又求饶,拼命讨好的模样,没出息得让他忍不住开怀大笑。
“我说,你真是你们皇帝的种吗?可别是你母后偷人,和野男人生下来的吧?哈哈哈……”
萧谨恒衣袖下的拳头悄然握紧。
“不,不会的……”他再次开口,语气里依旧带着颤抖和哭腔,“我母后是个好女人,才不会偷人呢!呜呜呜,呕!”
他又被颠簸得吐了出来,却没敢再吐在男人的裤脚上,而是用自己的衣袖捂住了嘴,呕吐物便粘到了自己的衣袖上。
男人瞥见他的动作,冷哼了一声,“你这小子还算识相,你要是还敢吐老子身上,我把你揍到你娘都认不出来!”
“不会吐你身上的,放心吧。”萧谨恒怯弱地说着,随即又问道,“咱们这是要去哪?你真的不拿我去跟父皇换钱吗?”
男人冷笑:“你们东岳国对我们部落的伤害,那是钱能解决的吗?”
“我们跟你们到底有什么恩怨啊?是我们先打的你们吗?”
男人见他完全不明白国仇家恨这些事,更是瞧不起他。
十岁不大,但也不算太小,尤其身为太子,竟然连与自己国家敌对的势力都不清不楚的,皇帝要是还有其他儿子,这小子多半只能当个混吃等死的白痴王爷。

他愤恨地回答萧谨恒道:“四年前,你皇帝老子他爹派萧云昭杀了我们的人,抢我们的东西!”
“四年前父皇还没登基呢,你不能把这个帐算他头上啊!皇爷爷已经入土了,但是宁王还在,你怎么不去找他报仇?拿我一个小孩撒气!”
第382章营救太子!
“等老子把你这废物太子带回我们的地盘上,你那皇帝老子为了保你的命,总得答应我们的要求,我们要先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再来想法子收拾你们朝廷的人,不止萧云昭,当年打我们的有一个算一个!总要让你们这些可恶的中原人知道我们漠北战士的厉害。”
马背上的男人猖獗地嗤笑着,目光里漫出嗜血的愤怒。
百凤山袭击行动失败,折损了那么多兄弟们,作为执行这次任务的头目之一,即便东岳国皇宫里有人协助了他逃脱,回到领地之后,他也难免要遭受王上的处置以及臣民们的指责。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逃跑的路上竟然撞见皇帝的儿子,皇帝如今就这么一个儿子,必定是当成心头肉一样的,挟持了这小子,他不仅能畅通无阻地离开皇城,回到领地也算是将功补过,如果能用这小子顺利换来东岳国的土地和财物,他这职位也能再升一级了。
男人满心憧憬着自己回去之后能给部落带来多大的利益,也就没有注意到,他口中的废物太子,左手捂着嘴巴似乎又在干呕,右手却悄悄拽下了自己衣服上的纽扣,将那纽扣放在马鞍突出的卡子上拼命磨成碎粉。
虽然被横放着的姿势十分难受,腹部被颠簸得总想呕吐,但这样也正方便了他做小动作。
他方才言语间的颤抖和讨好,让马背上的男人放松了警惕,只觉得他是个窝囊草包,也就不会留意他的动作了。
很快,太阳落了山,天色渐黑,男人身上本就负伤,自然受不了无休止的赶路,便驱策着马匹进了山林,想要在林间找个栖息之地凑合过一夜。
“这里好黑啊……这附近有没有能住的地方啊?”林间的山风吹得萧谨恒牙齿都在打颤。
男人冷哼了一声,“山林间到处都是能住的地方,只不过你这种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子受不了而已,随便找棵高点儿的大树,挑个枝干多的地方倒头就能睡,就算碰上出来觅食的野兽,它们也爬不了树。”
“可是树上会不会有蛇啊?而且树上没有被子,会冻死的……”
“你小子哪来那么多事儿!你以为老子是带你出来野营的吗?你是老子的人质,老子能让你活着喘气,你都该谢天谢地!”
“可我要是冻死了,或者从树上掉下去摔死了呢?你也说了我是人质,我对你总有用吧?那你不是得好好保证我的安危吗?你要是虐待我,我这身体受不了,病死了可怎么办……”
“闭嘴!”
男人听着萧谨恒的絮絮叨叨,只恨不得把他的嘴巴缝起来。
可他还是按捺下了火气,趁着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他放缓了马儿的行驶速度,试图在周边找一找有没有山洞或者破庙一类的栖息之地。
这小子娇生惯养的,要是真的在挟持回去的途中生了病还挺麻烦,看病要耽误时间还有可能泄露行踪,不看病又担心他太金贵会死在途中,思来想去,还是找个不漏风的地方歇着比较好。
……
皇城四里之外,墨竹带领着大约十人在布满黄沙的林间小道上搜寻。
太子被挟持一事轰动朝野,不仅是羽林军们派出了大把的人追寻刺客逃亡的方向,皇室宗亲们也纷纷派遣出人手往不同的方向寻找。
“头儿,天色都这么黑了,咱们还继续往前找吗?”
“找,殿下说那刺客受了伤,不会彻夜赶路的,他总要歇几个时辰,恢复一下体力之后再启程,羽林军的人分了十几路彻夜搜寻,咱们既然出来了,也不能太早收工,怎么着也得子时之后再歇息吧。”
“是。”
“这山林间夜风萧瑟,那歹人大概是不敢住店的,要是真随便找个林子歇息,也不知太子能不能受得住这夜间的寒冷。”
墨竹一边说着,一边取下马鞍上挂着的水袋喝水,而眼尖的他忽然发现不远处有一片细碎的金光闪烁。
他朝那金光散发的位置看了过去,这一看,忽然发现更远一些的地方,有同样的细碎金光,像是一种夜里能发光的材料。
他上前几步,蹲下身一看,那细碎的金光,似乎是粉末状的物体,他伸出手指抹了一下,拿到眼前仔细观察。
这似乎是一种石头的材料。
脑海中蓦地想起一样东西,那是一种用来装饰衣物的五彩砂石,会在夜间发光,这种砂石十分珍贵,是皇室专用。它有许多种颜色,其中要数金色最为昂贵,这种装饰品大多用来做衣物的纽扣,对平民百姓而言并不常见,而他作为宁王府的护卫头领,这东西实在没少见。
这种砂石很好看,且十分容易打磨,因为其材质并不是很坚硬,拿粗糙一点的石头都可以刮下一层粉来。
几乎不用多想,这金粉是太子中途趁着歹人不注意,悄悄磨碎的。
昨天半夜下了小雨,这林间的土地较为湿润,能粘得住这些金粉,不至于让它们被风全给吹散了。
“快,让人在这附近找一找,还有没有夜里发光的金粉,咱们找的这个方向是对的。”
墨竹起了身,指挥身后的手下们。
太子就算是磨碎身上所有的纽扣,所得到的金粉数量也不会有多少,但愿他和刺客还没有走远。
……
宁王府书房内,萧云昭正坐于书案后看书,便听见外头传来一阵疾快的脚步声。
他抬眸一看,是跟着墨竹出门办事的护卫,一脸汗涔涔的。
他问道:“是有什么消息了吗?”
“爷,头儿在距离皇城大约三四里路之外的地方,发现了一种夜里会发光的金粉,他说那是皇族衣物上的装饰品,应当是太子沿途留下的。”
萧云昭闻言,合上了书本,“带路吧。”
离开书房时,他正遇上端着果盘经过回廊的白桃。
“王爷,您这个时辰要出门去吗?”
“你和王妃说一声,让她先歇着,本王尽量早些回来。”萧云昭留下这